我國濕地保護全面進入法治化
濕地保護法六月一日起正式實施
—— 我國濕地保護全面進入法治化
濕地是全球重要生態系統之一,具有涵養水源、凈化水質、維護生物多樣性、蓄洪防旱、調節氣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態功能,對維護我國生態、糧食、水資源、生物安全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具有重要作用,被譽為“地球之腎”“物種基因庫”。
今年6月1日,濕地保護法正式實施。目前,我國濕地保護進展如何?將如何進一步加強濕地保護和修復?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相關負責人作出解讀。
濕地保護力度不斷強化
“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國不斷強化濕地保護,國家和省級層面累計建立97項濕地相關制度,初步形成了濕地保護政策制度體系,開啟全面保護濕地新階段。”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管理司副司長鮑達明介紹。
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(以下簡稱“國土三調”)首次設立了“濕地”一級地類,濕地生態功能更加凸顯。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初步建立,指定了64處國際重要濕地、29處國家重要濕地,建立了600余處濕地自然保護區、1600余處濕地公園,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%以上。
此外,我國安排中央資金169億元,實施濕地保護項目3400多個,新增和修復濕地面積80余萬公頃,鳥類損失農作物補償面積超過100萬公頃。
鮑達明表示,我國實現內地國際重要濕地監測全覆蓋,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總體穩定良好,退化濕地生態狀況明顯改善,基層濕地保護管理能力得到進一步強化,各地開展濕地保護的積極性顯著提高。
填補生態系統立法空白
濕地保護法是我國首部專門保護濕地的法律,共7章65條,立足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性保護修復,確立了濕地保護管理頂層設計的“四梁八柱”。
鮑達明表示,濕地保護法的出臺,為全社會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提供了法律遵循。法律確立了“保護優先、嚴格管理、系統治理、科學修復、合理利用”的原則,建立了覆蓋全面、體系協調、功能完備的濕地保護法律制度,引領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。
此外,森林、草原、荒漠、濕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,我國已有森林法、草原法和防沙治沙法等專門法律。濕地保護法的出臺,填補了我國生態系統立法空白,進一步豐富完善了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。
2019年,我國成功申辦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,大會計劃于今年11月在湖北武漢舉辦。經過近50年發展歷程,濕地公約內涵由最初專注水禽棲息地和遷徙水鳥的保護,逐步演變為濕地生態系統整體保護。鮑達明表示:“實施好濕地保護法,對于我國全面履行濕地公約,參與和引領國際濕地保護,彰顯中國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,樹立負責任大國形象,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。”
力爭“十四五”末恢復濕地100萬畝
濕地保護法實施后,我國將如何進一步加強濕地保護和修復?
鮑達明指出,一是全面保護濕地。以“國土三調”成果為基礎,科學確定濕地管控目標,確保濕地總量穩定??茖W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范圍。優化濕地保護體系空間布局,加強高生態價值濕地保護,逐步提高濕地保護率,形成覆蓋面廣、連通性強、分級管理的濕地保護體系。二是修復退化濕地。采取近自然措施,增強濕地生態系統自然修復能力,重點開展生態功能嚴重退化濕地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。加強重大戰略區域濕地保護和修復,實施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。三是加強濕地管理。建立完善濕地保護部門協作機制,形成合力共同保護濕地。完善濕地管理體系,建立健全濕地分級管理制度,發布重要濕地名錄,制定分級管理措施。
鮑達明表示,力爭到“十四五”末,我國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5%,恢復濕地100萬畝,營造紅樹林13.57萬畝,修復紅樹林14.62萬畝。
濕地保護法六月一日起正式實施
—— 我國濕地保護全面進入法治化
濕地是全球重要生態系統之一,具有涵養水源、凈化水質、維護生物多樣性、蓄洪防旱、調節氣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態功能,對維護我國生態、糧食、水資源、生物安全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具有重要作用,被譽為“地球之腎”“物種基因庫”。
今年6月1日,濕地保護法正式實施。目前,我國濕地保護進展如何?將如何進一步加強濕地保護和修復?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相關負責人作出解讀。
濕地保護力度不斷強化
“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國不斷強化濕地保護,國家和省級層面累計建立97項濕地相關制度,初步形成了濕地保護政策制度體系,開啟全面保護濕地新階段。”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管理司副司長鮑達明介紹。
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(以下簡稱“國土三調”)首次設立了“濕地”一級地類,濕地生態功能更加凸顯。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初步建立,指定了64處國際重要濕地、29處國家重要濕地,建立了600余處濕地自然保護區、1600余處濕地公園,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%以上。
此外,我國安排中央資金169億元,實施濕地保護項目3400多個,新增和修復濕地面積80余萬公頃,鳥類損失農作物補償面積超過100萬公頃。
鮑達明表示,我國實現內地國際重要濕地監測全覆蓋,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總體穩定良好,退化濕地生態狀況明顯改善,基層濕地保護管理能力得到進一步強化,各地開展濕地保護的積極性顯著提高。
填補生態系統立法空白
濕地保護法是我國首部專門保護濕地的法律,共7章65條,立足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性保護修復,確立了濕地保護管理頂層設計的“四梁八柱”。
鮑達明表示,濕地保護法的出臺,為全社會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提供了法律遵循。法律確立了“保護優先、嚴格管理、系統治理、科學修復、合理利用”的原則,建立了覆蓋全面、體系協調、功能完備的濕地保護法律制度,引領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。
此外,森林、草原、荒漠、濕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,我國已有森林法、草原法和防沙治沙法等專門法律。濕地保護法的出臺,填補了我國生態系統立法空白,進一步豐富完善了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。
2019年,我國成功申辦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,大會計劃于今年11月在湖北武漢舉辦。經過近50年發展歷程,濕地公約內涵由最初專注水禽棲息地和遷徙水鳥的保護,逐步演變為濕地生態系統整體保護。鮑達明表示:“實施好濕地保護法,對于我國全面履行濕地公約,參與和引領國際濕地保護,彰顯中國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,樹立負責任大國形象,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。”
力爭“十四五”末恢復濕地100萬畝
濕地保護法實施后,我國將如何進一步加強濕地保護和修復?
鮑達明指出,一是全面保護濕地。以“國土三調”成果為基礎,科學確定濕地管控目標,確保濕地總量穩定??茖W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范圍。優化濕地保護體系空間布局,加強高生態價值濕地保護,逐步提高濕地保護率,形成覆蓋面廣、連通性強、分級管理的濕地保護體系。二是修復退化濕地。采取近自然措施,增強濕地生態系統自然修復能力,重點開展生態功能嚴重退化濕地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。加強重大戰略區域濕地保護和修復,實施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。三是加強濕地管理。建立完善濕地保護部門協作機制,形成合力共同保護濕地。完善濕地管理體系,建立健全濕地分級管理制度,發布重要濕地名錄,制定分級管理措施。
鮑達明表示,力爭到“十四五”末,我國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5%,恢復濕地100萬畝,營造紅樹林13.57萬畝,修復紅樹林14.62萬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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